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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以個人名義申請加入,入會者僅能擁有一個會員號碼,會員卡號不可轉讓。會員卡若遺失、遭竊時,請立即通知『長榮貴賓聯誼會』會員服務中心,並以書面辦理掛失,即可申請重新發卡。綠卡會員申請補發會員卡時,將酌收1,000哩服務費。
- 您的會員卡為長榮航空所有,必要時長榮航空有權收回。
- 長榮航空保留本規章及程序之解釋及適用之權利,在每一個案中長榮航空所做之決定應被視同最後的裁決。
- 會員通訊地址若有變更,請依下述程序辦理變更;若因未預先通知通訊地址變更而導致郵件遺失或延誤者,本公司恕不負責。
(1) 以電話通知各地會員服務中心,僅限會員本人辦理。 (2) 以傳真或書面方式通知各地會員服務中心。 (列印*會員資料變更申請表) (3) 於長榮航空全球資訊網站之會員專區中修改個人基本資料。
- 會員不得以旅行社或旅館做為會員郵寄地址。
- 因郵件遺失或延誤而造成之權益損失,本公司恕不負責。
- 使用各項設備或享受優惠服務時,請出示會員卡。若無法出示使用者身份證明,本公司服務人員有權停止服務。
- 此哩程酬賓辦法及哩程累計方案均因各地法律或規章的不同而可能被視為不合法或無法執行。如有此情況發生時,此哩程酬賓辦法及哩程累計方案將不再適用,且長榮航空對此事件之產生恕不負任何責任。
- 若因非長榮航空所能控制而發生之事件影響哩程酬賓辦法之執行,例如內亂、戰爭、罷工、天災等不可抗力事件,長榮航空有權部份或全面暫停或中(終)止這些被影響地區的哩程酬賓活動。
- 若會員之哩程累計與優惠待遇與實際情況不符時,長榮航空保留更正或追回之權利。
- 會員得隨時以書面終止會籍。
- 會員身故時,會籍即自動終止。
- 會員若有透過網路、報章雜誌等交易平台,買賣、互易、贈與、租借、轉讓、質押累積哩程或電子升等憑證,或委由他人為該等行為,本公司得終止其會籍。散佈或委由他人散佈前揭交易訊息者,亦同。
- 會員如於航空器內從事涉及違反公共秩序、危害飛行安全、損害公共利益或妨礙服務提供之虞之行為,經本公司認有拒絕往來之必要,本公司得終止其會籍。
- 其餘違反『長榮貴賓聯誼會』各項優惠辦法、規章及程序之情形,本公司有權採取適當法律行動,並終止該會員資格。
- 會籍終止時,會員所屬專戶不予保留,累積哩程與電子升等憑證亦將作廢。
- 受贈的哩程不得與自有的哩程或第三人贈送的哩程合併使用。
- 各項酬賓內容,長榮航空得逕行修改或終止。酬賓內容概以最新公佈者為準。
- 會員必須遵守上述條款之規範並有責任審閱及了解「長榮貴賓聯誼會」之各項會員權益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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