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者請注意以下領獎相關訊息: 1. 此機票適用於所有長榮航空營運之定期航線。 2. 此兌換券限獲獎者本人使用,遺失不予補發。 3. 請於2006年10月31日前兌換完畢。免費機票須自其開票日起一年內使用第一個航段,除下列免費機票限制使用期間外: 2006年: JUN25-JUL05,AUG25-SEP05,DEC15-DEC31。 2007:年 JAN01-JAN10,FEB09-FEB26,JUN25-JUL05,AUG25-SEP05,DEC15-DEC31。 (註:上述限制使用期間若有新增或變動,將於長榮航空網站公告之,恕不另行通知。) 4. 旅客於收到免費機票兌換券後即可聯絡本公司訂位人員預訂機位。本公司保有機位控管權,免費機票訂位適用艙等如下: 商務艙-D / 長榮客艙-W / 經濟艙-I 5. 獲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以現金繳付機會中獎所得稅(本國人稅率15%,非本國人者稅率20%‧稅額以中獎機票效期和中獎者出發日及開票日當時公司所訂之Marketing Selling Price所列各航線各艙等之最低價為計算基礎);如有任何機票稅金產生,亦由獲獎者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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